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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余尾鱼苗投入湘江
时间:2022-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结合6·5环境日主题宣传,5月31日上午,望城区检察院监督20万余尾鱼苗增殖放流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中玮,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部)检察人员参加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在湖南高院全程指导下,由长沙中院、株洲中院、湘潭中院联合主办,长沙市开福法院、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长沙市开福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承办的长株潭环境资源司法协作6·5环境日主题宣传暨增殖放流活动


案情简介: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严某良、张甲、张乙明知湘江长沙段已实施全面禁渔,仍多次驾船在湘江航电枢纽至长沙市望城区沩水河口间的湘江河道内使用刺网捕捞鳜鱼等野生鱼类共计900余公斤,事后售卖获利共计6万余元,三人各分得2万元。

 

2021年9月,由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侦查终结,对严某良、张甲、张乙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望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2021年12月,望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严某良、张甲、张乙提起公诉。经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严某良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张甲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张乙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同时,望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部)同步介入该案,对严某良、张甲、张乙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就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损失开展调查评估。经委托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评估,严某良、张甲、张乙需从市级以上鱼类原良种场购置规格10cm 以上的青鱼、草鱼、鲢、鳙苗种各2900kg(共计11600kg),放流非法作业水域,修复渔业资源与环境。


经开福区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严某良三人从长沙市级以上鱼类原良种场购买10cm以上规格的鱼苗共10吨,在湘江水域投放并义务巡护三次;在长沙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义务参与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宣传活动三次。


本次活动现场投放的青、草、鲢、鳙鱼苗,皆为适合湘江流域生长、繁殖的鱼种,由被告严某良等三人,从市级水产良种场购置。水产专业人士监督放流全过程,保证放流鱼苗数量及质量。


今年以来,为推进党建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望城区检察院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建设“雷锋式检察院”。通过打造“党建+检察”品牌,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检察办案中的创造性和能动性,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的形式,结合办案开展以案释法、法治进校园、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党建活动30余场,将“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担当奉献、守正创新”的精神嵌入检察履职,让党旗飘扬在每一个办案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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