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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发起“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
时间:2019-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春耕春种在即,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粮食安全,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精神,并结合农资类犯罪的司法实务,3月20日—3月22日,望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和林业局开展了为期三天的2019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为形成农资打假领域全覆盖的态势。区市场局、农林局按照检察机关的建议,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在该区六个乡镇近三十家农资店开展执法:一是对肥料、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对达到抽检要求的农资进行抽检;二是对商户合法、规范化经营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行动中,检察工作人员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了全程监督,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此次专项行动对种子、农肥进行了抽检,对经营不符合要求的农资经营店全部要求整顿,得到在场农民朋友的称赞。后期,该院将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适时有针对性的制发检察建议,堵塞社会管理漏洞,促进农村工作的健康发展。

【知识链接】
    假劣农资严重危害国家粮食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必须下大力气严格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严惩农资类犯罪活动。不仅确定了工作重点,如要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以涉及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犯罪为重点领域,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罪等为重点罪名,还要求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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