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2年4月26日受理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魏云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公告告知本案各投资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享有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本院表达自己意见和建议的权利,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
本公告有效期至本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日。
承办人:陈俊检察官办案组
联系电话:0731-8817708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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