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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检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检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检务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公正文明司法,着力打造“阳光”检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取得新效果,现将我院开展的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着眼长远,推进检务公开“规范化”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务信息公开工作,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把推进和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作为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的有效途经抓紧抓好。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检务公开工作,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检务公开的组织开展,形成了院案件管理科负责统筹全院的检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政工室协助配合的格局。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检务公开实施办法》,对检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公开内容、方法、程度和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重视检务公开理论的探索,丰富检务公开的有效途经。

  三是严格考评考核。制定了《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实施方案》等机制,将检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检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自觉接受监督,打造忠诚可靠的检察队伍。

  二、拓展渠道,推进公开“立体化”

  我院坚持“方便、快捷、及时、公开、透明”原则,不断拓展和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不断丰富和完善检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一是推行“阳光司法”服务。把应当公开的检察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积极推出便民措施,开通犯罪举报、干警作风监督、检务公开投诉等专线电话;坚持检察联络室等便民活动,依托设置在各乡镇的检察联络室定期深入机关单位、农村田间地头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宣传检察职能,开展法律咨询、专题法制教育,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化解社会矛盾,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二是加强“便民窗口”建设。依托便民服务大厅成立控申接待大厅,实现“一厅式”公开接待,方便群众咨询和举报。三是与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缝对接”。改进检务公开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参加“侦查监督开放日”、公诉案件听庭评议等活动,由原来发放宣传资料为主的单一模式转变为包含检务通报、听庭评议、参与案件讨论等内容的复合模式,逐步实现从检察职能公开向检察权运行公开、从事务性公开向诉讼性公开、从执法结果的静态公开向执法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检察长在人代会期间到代表组介绍检察工作情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也分别到各代表组听取了审议意见。积极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检察机关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与社会各界“横向联动”。健全工作网络,积极应对网民和社会舆论对检察工作的反映;在单位门口设置控告申诉大厅并公布举报电话;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接受群众咨询300余次,向群众发放检务公开宣传资料2000余份,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向新闻媒体报送检务公开方面的新闻报道,形成较为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整合资源,推进公开“信息化”

  我院一直把检察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传统形式和现代化手段相结合。一是逐步实现外网公开。在互联网上开通门户网站,开辟检务公开专栏,公开检察机关职责、执法权限、程序、期限、纪律等内容,还公布区检察院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活动,不断扩大公开覆盖面,便于社会各界查询和了解执法信息。二是在便民服务大厅增设“阳光检务”查询设备。在大厅张贴工作流程图,展示检务公开制度,方便群众监督。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接受专题审议,邀请区人大领导视察检察工作,组织公诉案件“听庭评议”,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点评。四是积极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区政协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听取意见建议。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正式运行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侦查监督开放日”;坚持开展执法办案回访工作,回访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和律师等42人次,努力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

  提升检务公开水平。五是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培训,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组织全体干警和辅助人员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并对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操作进行专项培训,确保系统统一上线运行。目前,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63份,法律文书596份,重要案件信息118件。六是拓展检务公开平台,学会运用新兴传播工具,拓展与公众互动平台,一方面优化检察门户网站建设,一方面开通官方微博,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发布工作动态、重要案件等信息,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做好保障工作,拓展检务公开渠道。进一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利用网络的优势,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公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设置诸如举案说法等栏目,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使检察信息及时传达到社会各界,从而大大提高检务公开宣传的覆盖面。

  (二)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检务听证制度,制定统一的检务听证程序规则,规范听证程序,充分发挥听证制度的作用。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法律及程序的知情权,充分体现执法过程的民主精神。

  (三)转变执法观念,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检察干警首先要从思想上转变执法观念。将检务公开作为现代诉讼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我们建立科学的诉讼模式和监督机制的必然要求;明确检务公开的内涵,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制度。

  (四)提高制度落实的执行力。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检察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网站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把保密审查流程、检察信息审查等环节落实到位,把信息发布审核情况登记造册,形成信息发布各环节有专人把控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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