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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长沙市望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石 华

20161127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以来工作回顾

过去的四年,是望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的四年,也是望城检察事业同步跟进、开拓进取的四年。四年来,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始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着力推进法治望城建设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责,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积极参与平安望城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四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661769人,批准逮捕856130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172610人,提起公诉11961940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故意杀人、“两抢一盗”、绑架诈骗等侵犯群众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共批捕620人,起诉936人。康在华等4人持枪抢劫群众财物一万余元,我院依法快捕快诉,并建议法院从严处理,4人均被判处十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坚决打击涉黑涉恶、寻衅滋事、“黄赌毒”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共批捕434人,起诉405人。吕东亮等11人跨省贩卖毒品57公斤,我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11名嫌疑人全部批捕,并追捕2人。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以及夫妻、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充分体现从宽政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不批捕293人,不起诉174人。何正召故意伤害案中,当事双方为表亲关系,因地界纠纷积怨数年,多次发生冲突,我院主动搭建沟通平台,在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彻底解决地界纠纷的基础上,对何正召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实现案结事了。严防发生冤假错案。严把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142人,不起诉68人;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批捕14人,不起诉14人,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

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有力维护了社会清正廉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0104人,已侦结起诉7184人,获判5672人,全部为有罪判决。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5人。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蒋辉珍(正处级)多次受贿,并在企业增资扩股中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我院根据上级检察院交办,立案查处7人,其中蒋辉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严肃查办本辖区案件。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征地拆迁、惠民补贴、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案件21人。原望城县金星大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宋建桃在项目建设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我院对宋建桃等5名涉案人员依法查办,5人均获有罪判决,其中宋建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坚决纠正执法司法不公。严肃查办发生在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8人。在参与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大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中,对涉嫌玩忽职守的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原处长朱楚才等6人立案查办。根据上级检察院交办,对收受贿赂,打听案情、干扰司法办案的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制科原科长潘民、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原副局长鲁力等人依法查处,维护司法公正。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紧密结合办案,加强个案预防,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5份,有效防止再发案;改进系统预防,开展预防调查11件,提出预防对策15份,堵塞监管漏洞;参与社会化预防,深入推进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24场次;完善项目预防,为全区建设项目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1164份,参与重大工程招投标监管513次,对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实现了预防“全覆盖”。

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44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5件。对侦查活动中违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91份,全部得到采纳。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79人,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93人,追诉漏罪67条。我院在审查杨岳辉非法持有毒品案中,发现胡彩虹存在贩卖毒品行为,经依法追捕,胡彩虹被判处无期徒刑。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以监督纠正量刑畸轻畸重、审判活动违法等问题为重点,对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5件,法院目前已采纳抗诉意见3件。如林正坤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一审被判处缓刑,我院以量刑畸轻依法提请抗诉,林正坤被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发现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5人次,对5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条件消失的罪犯依法监督收监执行,对3名打伤同监人员的“牢头狱霸”依法追诉,获法院有罪判决。在全省率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年老多病等不需要继续羁押的6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加强民事、行政执法活动监督。认真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开展执行监督、督促起诉38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33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不当情形发出检察建议11份,全部得到采纳纠正。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积极提供司法支持,依法支持起诉15件,追回劳动报酬10余万元。

二、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引领,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服务经济健康发展。把服务经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履职之本,制定关于服务现代化公园式滨水新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致力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马桥河村原村委会主任王绍军在参与项目征拆工作中收受贿赂,并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征拆补偿款,我院依法对王绍军等9人立案侦查,起诉后全部获有罪判决,王绍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致力营造优质的企业发展环境,坚决落实“三个考虑到”,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检企对话合作,协同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讲究办案方式方法,严格执行“八个不准”,依法对30名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不批准逮捕或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努力防止和减少因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主动服务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信息网络管理,坚决惩治利用电信、网络平台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共批59人,起诉38人。如以陈学义为首的犯罪团伙,冒充领导、熟人实施电信诈骗,受害群众两百余人,涉案金额五百余万元,我院引导侦查取证,依法批捕3人,追捕4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动态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人员擅自离开居住地等违法情形2次,严防脱管、漏管。加强驻镇(街)检察联络室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下访、巡访,为群众送法上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的决定》,努力让望城“山更绿、天更蓝、水更清”,共批捕污染环境、破坏耕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人,起诉20人。与区环保局会签《关于建立环保行政执法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交流反馈、环保法律咨询、重大案件通报等机制,形成保护合力。某企业超标排放废气,引起周边群众强烈不满,我院及时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并会同企业及群众代表多次召开协调会,促使企业投入数百万资金改进生产工艺,实现达标排放,该督促履职案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三、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司法保护力度。聚焦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熊正军等4人使用工业硫磺熏制干辣椒、周德友等11人贩卖“毒狗肉”等案件,依法建议职能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共批捕22人,起诉37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湖南佰信融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后尚有280余万元没有归还,且受害者多为老年人。我院在依法批捕、起诉的同时,督促3名被告人与被害群众逐一签订还款计划,挽回群众损失。

关注群众诉求,提供便捷司法服务。加强信访窗口建设,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共受理举报线索46件,群众来信来访863件,刑事申诉2件,均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回应群众学法、用法和依法维权需求,抽调业务骨干先后组建“法律宣传咨询团”、“未成年人法治关爱团”、“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团”、“控告申诉接访团”和“行政执法监督团”,在全区各镇(街)、企业、学校开展法治宣传7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受到群众欢迎。

解决群众困难,传递司法人文关怀。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13名特困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金27万元。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严格落实专人办理、法定代理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邀请专业咨询师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心理辅导22次,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40次,附条件不起诉16人,工作经验2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介。如我院对涉嫌盗窃的高中生郜某某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明确专人跟踪帮教,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其疏导压力,郜某某在考验期内表现良好,顺利考上大学。

四、始终坚持以从严治检为根本,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政治建检,坚定信念引领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查摆队伍中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带头走访调研,不断提升班子民主决策、率先垂范的能力水平。组织听党课学党史,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评选“学雷锋之星”,弘扬革命精神、宪法精神和雷锋精神,涌现出了全区“首届劳动模范”冯小波、“优秀共产党员”罗明理等一批先进典型。

从严治检,转变作风凝聚队伍。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规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制定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签订遵章守纪承诺书,建立检察人员电子廉政档案库,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完善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12项内部机制,严格按标准清理办公用房,实行公车集中管理和审批派遣制,落实公务接待清单制,“三公”经费逐年下降,严格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努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被区委评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

改革兴检,科学创新激活队伍。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着力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依法办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8件;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审查起诉周期减少四分之三,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多项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将85%的人员力量配置到办案一线,探索权责利相统一的职业保障机制,提升了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激发了队伍活力。

素质强检,争先创优提升队伍。坚持凡进必考,面向全国公开招录优秀人才21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重视和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采取竞争上岗方式择优选拔任用部门负责人18人,其中“80后”青年检察人员占78%。坚持开展“望检干警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授课;联合西南政法大学,组织全员综合素能培训;开展“检察长赠书”、“书香润检”等文化活动,获评“全省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鼓励检察人员在职学习深造,9人获得法律硕士学位。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检察机关技能比武和业务竞赛,1人获得国家级标兵称号,6人获得省级标兵、能手称号,涌现了“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示范岗”、“全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等一批专业人才。

五、始终坚持以强化监督为抓手,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汇报检察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共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及事项28次,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人员职务41人次。采取召开座谈会、寄送联络专刊、个别走访等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根据代表加强预防工作的建议,对地铁四号线等重大民生工程和专项惠民资金管理开展同步预防,得到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批示肯定。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有效加强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建立“听庭评议”长效机制,根据代表意见建立了案件评查和文书评选机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履职水平。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区政协、工商联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日常联络,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公开各类案件信息1378条,法律文书575份,重要案件105件,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6件,开通运行“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务信息277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认真执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建设开通电子卷宗系统,共接待律师预约阅卷268人次,听取律师辩护意见315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内部执法监督。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执法办案不规范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定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加强对已办结或正在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及重大、有影响刑事案件的跟踪监督,派员走访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及辩护律师322人次,确保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办案活动同步监管、办案信息全程留痕、办案责任及时追查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办案质量稳步提升,在检察机关执法状况考评中连续2年排名全市第一。

各位代表,四年来,我院先后开展“基础建设年”、“素能提升年”、“形象提升年”等主题活动,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先后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等称号;在基层检察院分类综合考核中连续三年位居全市第一;检察人员受到上级表彰奖励187人次;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经验被省委政法委转发推介,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立案监督等工作在省以上会议作了经验介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院检察人员,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四年来的检察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检察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只有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检察工作才能不断发展进步;只有准确把握发展新常态、新形势、新要求,主动融入和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检察工作才能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只有牢记“人民”二字,不忘初心、司法为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检察工作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只有坚持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队伍,检察工作才能实现科学健康发展;只有保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创新,检察工作才能不断迈上新台阶。

在看到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延伸检察职能服务转型创新发展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成效与人民群众反对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面对开放透明的司法环境和大数据时代发展,个别检察人员司法理念、法律素养还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面对,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规划

    今后五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个发展”新理念,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坚持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察保障同步推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努力把雷锋故乡建设得更加美丽、更加强盛、更加幸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接受监督中依法履职尽责。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完善联系人大代表常态化机制,充分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按照人民群众的期待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精准服务中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全区发展。突出打击各类危害项目建设、园区发展和扶贫攻坚的犯罪活动,为全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和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着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紧紧围绕司法办案,在强化法律监督中维护社会公正。积极回应群众平安需求,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盗抢骗”、“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和惩防并举,继续开展常态化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将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监督纠正违法与查处司法腐败有机结合起来,切实防范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司法不公问题。

四、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在规范司法中提升工作质效。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稳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证据收集、判断和运用,健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机制,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完善对自身司法办案的全程监督和同步管理,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倒查,真正形成公正司法、严格执纪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在科学管理中激发队伍活力。牢牢把握“五个过硬”要求,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规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继续实施人才兴检战略,积极开展素能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突出德才兼备,彰显个人价值的人才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责无旁贷,服务转型创新发展、加快名望之城建设,我们义不容辞!未来五年,我们将继续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团结一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把雷锋故乡建设得更加美丽、更加强盛、更加幸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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