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望城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长沙市望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宫平

20171229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质效引领、创新驱动”的全市检察工作思路,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推进,为把雷锋故乡建设得更加美丽、更加强盛、更加幸福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大局,提升司法保障力度

着力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紧紧围绕区委项目建设提速提标年”、“企业服务提升年”部署,加强对涉项目、涉企业犯罪的打击力度,对阻碍项目推进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批捕8人、起诉6人;对影响企业发展涉嫌职务侵占、伪造公司印章等犯罪,批捕4人、起诉8人。因未能承揽到某工程项目,贺某纠集多人到项目工地上闹事并毁坏财物,被我院依法快速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有力保障了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落实“除虫护花”和“依法容错”机制,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涉嫌犯罪问题,坚持既依法办案,又最大限度保护和促进企业发展。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李某通过非法买卖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但在案发前向税务部门申请作废了非法买卖的发票并补缴了税款,我院依法对该企业及李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目前企业发展状况良好。根据非公企业的法治需求,派员走访辖区内企业7家,主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争取区委统战部支持,与区工商联联合召开非公企业人士座谈会,面对面为企业答疑解惑。

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22人、起诉37人。陈某等7人冒充被害人的亲友或领导,以需要借钱、送礼为理由骗取钱财,被害人多达115人、诈骗金额逾200万元,我院依法以诈骗罪对陈某等人批捕起诉,7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关注民生热点问题,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行动,共批捕5人、起诉4人。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购入900多公斤工业盐加工传统炒货并对外销售,被我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推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在区环保局派驻检察联络室,加强工作协助、信息共享,共同推进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着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3149人次,组织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22次,办理涉法涉诉信访7件,确保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检察环节得到妥善处理。加强司法救助,对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金4万元。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派员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共组织51名检察人员与桥驿镇白石村和沙田村的贫困户结对帮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264386,其中批准逮捕188 265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347541人,其中提起公诉197275人。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坚决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188人、起诉200人。陈某等17名犯罪嫌疑人在境外利用互联网设立多个赌博网站,接受赌资1.3亿元,非法获利1600多万元,被我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无逮捕必要或可以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共依法不批捕49人、不起诉34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共依法不批捕62人、不起诉7人;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不起诉1人。地铁四号线项目部管理人员杨某与宁夏籍务工人员就解除劳务合同发生纠纷,杨某等人将对方打伤,我院在办案中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一方面促成双方和解,对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另一方面派员到施工现场当场宣布不起诉决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正义网等媒体对此案进行了专题报道。根据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共办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50件,其中适用速裁程序22件,简易程序21件,审查起诉平均用时8天,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启动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对未成年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作出不捕决定5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3人。与区教育局、共青团区委联合,在望城六中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基地,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校大学生向某涉嫌盗窃罪,我院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又持续用心做好长期帮教工作,今年7月,退学后的向某重新参加高考,顺利考取了自己心仪的重点大学,我院未检工作经验也被市人民检察院推介,长沙政法频道作了专题报道。近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金地自在城6岁女童被虐待事件发生后,我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在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逮捕后,我院邀请市、区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不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各界意见,1214日,我院以涉嫌虐待罪对犯罪嫌疑人谢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毫不松懈地抓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全力支持和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涉改转隶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改革过渡期的办案力度和结案进度,实现办案工作的有序对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42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14人、渎职侵权案件1111人,侦查终结后提起公诉1515人,获生效有罪判决1316人。加大追逃力度,追缉立案在逃人员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重点领域案件。根据上级检察院的交办,立案侦查了天心区原政协主席邓某涉嫌受贿系列案、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原工会主席成某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天心区国税局原正科级干部李某涉嫌徇私舞弊不征税款、受贿案等一批在全市较有影响的案件。 依法查办发生在本辖区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立案侦查了长沙市地方海事局湘江枢纽海事处系列受贿案、乌山街道高冲村征地拆迁系列贪污案等。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配合和支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廉洁准入制度,为辖区各类建设项目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2201份,参与重大工程招投标监管160次。不断扩大职务犯罪预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4场,听课干部群众数百人。派员到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警示教育讲座,为企业提供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的建议,受到欢迎。

四、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7人、监督撤案15人。对侦查机关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追加逮捕14人。谢某涉嫌容留吸毒案中,我院发现毒品提供者张某及其上线顾某均涉嫌贩卖毒品犯罪,遂要求侦查机关予以追加逮捕,张某现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顾某也已被提请公诉。对侦查机关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加起诉25人、追诉漏罪13案。童某冒充湖南卫视《我是歌手》栏目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涉及被害人32人、金额51万余元,我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除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6笔犯罪事实外,另有26笔犯罪事实的证据达到了起诉标准,予以追诉,最终童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万元。此外,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3件次,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次,均被采纳,依法提请抗诉2件。

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看守所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0次。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34名被羁押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被采纳30件。与区公安局会签了《关于留所服刑罪犯减刑案件的审查办法》,进一步明确减刑审查、考核期计算及减刑幅度等内容,并对从严、从宽情节的具体适用及不符合提请减刑的情形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依法监督纠正5起减刑不当案件。对监外执行罪犯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监督严管9人,监督收监2人。社区矫正人员谢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吸毒,我院发现后及时提出撤销缓刑建议,谢某被执行收监。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共依法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执行监督案件6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关注民生民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督促履职案件14。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根据市检察院的交办,针对长沙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期未缴纳59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的问题,立案调查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行为,办理了我院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定信念,政治建检。强化“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组织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分层次开展主题研讨与座谈,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举行宪法日集中宣誓和员额检察官宣誓活动,培育检察职业精神,增强职业尊荣感。

稳步推进,改革兴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成了员额检察官遴选以及未入额人员身份转任和确认工作,遴选出首批共28名员额检察官。组建新型办案单元,将85%的人员力量配置到办案一线。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升级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通过设置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和轮案机制等,适应和对接司法责任制改革。

争先创优,素质强检。面向全国公开招考和选调检察人员8名,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组织开展“道德讲堂”、“书香润检”、雷锋式检察官论坛等活动,邀请省检察院文联主席讲授“湖湘文化与检察核心价值”,全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养。推行以赛代训机制,运用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方式推出人才,涌现出了“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能手”、“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局长”、“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渎局长”、“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科长”等一批专业型人才。在6月份举行的全市检察机关首届公诉团体辩论赛中,我院荣获一等奖。

六、自觉强化内外监督,提升检察工作人民满意度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完善与人大、政协联络机制,坚持做到“日常工作定期通报、重点工作专题汇报、重要案件及时报告、交办事项限时办结,共向区人大报告检察工作6次、作专题汇报2次、提请人事任免事项5人次。高度重视代表听庭评议意见,设立公诉课堂,解析代表关注焦点,开展理论研讨和技能演练,切实提升检察官出庭公诉水平。

继续加大内部监管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教育,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组织检察人员到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做到以上率下,形成合力。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建立纪律作风常态化督查机制,开展纪律督察12次,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对办案活动实行全程动态管理、跟踪监督、网上预警,进行案件日常流程监控48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1次,共评查各类案件118件,发现不规范问题15处,全部整改到位。

积极构建阳光检务机制。改版升级微信公众号,提供控告举报受理、案件信息查询、行贿档案查询、辩护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在控申大厅和案管大厅显著位置公开“望城检察”二维码,方便办事群众和辩护律师扫码使用,使检察工作更加开放、透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受理律师阅卷88人次,听取律师意见128次。完善“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检务信息200余条。积极健全案件信息公开机制,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986次、法律文书259份,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2017年,在全体检察人员的努力下,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驻区看守所检察室继续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有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促发展、惠民生的成效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二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也是今后摆在检察机关面前最重要、最紧迫的问题;三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难度加大,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运用科技手段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还任重道远等等。对此,我们一定会正确认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区委第二届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为建设更加美丽强盛幸福的名望之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及时向党委汇报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区委“打造现代产业聚集区、城乡统筹样板区、文明宜居首善区”的工作部署,围绕“产业发展突破年”活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精准对接司法需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密切关注和全力服务产业建设的推进工作,突出打击各类危害项目建设、园区发展和扶贫攻坚的犯罪活动,加大对全区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保护力度,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是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紧扣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严格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盗抢骗”、“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找差距、补短板,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围绕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持续改进控申检察以及检务公开工作。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职能、新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是全力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稳妥做好人员转隶工作,配合区监察委员会做好过渡及交接工作。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检察特色、扁平化的内设机构改革。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以改革为动力,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四是全力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检察队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党组织建设,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培育一批优秀的、有代表性的雷锋故乡检察官。围绕市检察院“质效引领、创新驱动”的检察工作思路,着力抓好以“育精英人才、办精品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双精工程,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强化检务保障,做好“互联网+检察”这个命题,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建设,强化办案监督和“八小时外”监督,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8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检察事业发展任重道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扎实工作,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奋力谱写名望之城建设的壮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名词解释:

除虫护花机制:“除虫护花”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在查办涉企业案件时,除进行办案合法性评估、安全性评估、社会稳定性评估外,还要进行经济发展影响评估,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将办案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依法容错机制:“依法容错”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在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犯罪时,对于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偏差甚至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予以处理,杜绝盲目立案,对于符合法律规定、利于经济发展的行为依法予以支持保护。

转隶:一般是部队用语,亦称“转属”,指的是军队首长把配属给某一单位的部队转配属给另一单位。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员额检察官遴选:是指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以“是否具有独立办案能力、能否独立对案件负责”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遴选方式,坚持“凡进必考、考试不合格一票否决”的原则,择优产生入额检察官人选,经省检察院研究,报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查同意后产生员额检察官的制度。

院领导
职能介绍
机构设置
检察网阵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