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检护民生】 “检察+妇联”,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合力守护妇女儿童权益
时间:2025-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的作用,切实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2月14日上午,望城区检察院与望城区妇联举行《关于建立公益诉讼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签仪式,望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娜,望城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肖萌出席会签仪式。

意见指出:

01

建立对口联系机制

区检察院、区妇联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联合设立妇女权益保护站、女童保护关爱中心,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交流,研究探讨妇女儿童群体关心、关注的疑难问题,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02

建立保护救助机制

区妇联在发现相关线索后,应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受理后应当将办理结果向区妇联反馈。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妇女儿童被侵害需要救助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应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并及时将信息通报区妇联,双方可以依托妇女权益保护站、女童保护关爱中心及守望护未站等平台,就心理辅导、经济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联合开展救助工作。

03

建立办案协作机制

区检察院主要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条列举的五种情形开展公益诉讼办案,区妇联可根据区检察院办案需要,共同开展专项活动及个案社会调查,并派工作人员参与相关工作。双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为涉及妇女儿童群体维权事宜提供法律咨询。区检察院在办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中,可邀请区妇联或妇联推荐的专业力量共同参与婚姻家事矛盾化解、心理咨询及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区妇联可协同配合指派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

04

建立普法宣传机制

区检察院、区妇联加强资源整合,联合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在保护案件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发布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办案成效。积极引导妇女儿童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社会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儿童、保护妇女儿童的浓厚氛围。


会上,双方还就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院领导
职能介绍
机构设置
检察网阵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