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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四堂法治课:让我们向校园欺凌说“不”
时间:2024-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预防校园欺凌,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近日,望城区检察院“守望”法治先锋服务队队员们充分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深入辖区各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讲活动。



防范暴力侵害,学会保护自己


“不做欺凌者,不做被欺凌者,不做旁观者;要敢于发声,要及时求助,要爱护同学。”

3月21日、3月28日,“守望”法治先锋服务队队员、第六检察部主任龚琳来到大湖中学、第一师范斑马湖小学,为两校2000余名师生开展了“防校园欺凌”法治宣讲。

龚琳结合近期热点社会事件,重点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多种形式。对怎样防止校园欺凌,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了宣讲,教育孩子们面对不法侵害时不做“沉默的羔羊”和“冷漠目击者”,应在能力范围内对同学施以援手或找到老师求助。并提醒老师们在平时教学工作中,对学生中的校园欺凌现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接到学生求助时要严肃对待,立刻制止施暴者的错误行为。同时对校方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要求,如发生严重欺凌事件,不得隐瞒相关情况,应及时通报司法机关协同处置。



拒绝校园暴力 抵制校园霸凌


“发生学生欺凌,要大胆发声,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老师和家长。”

3月27日,“守望”法治先锋服务队队员、办公室副主任黄少为走进梅园中学,开展以“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除了肢体欺凌,财物欺凌、侮辱性欺凌也是学生欺凌的一种。”
课堂上,黄少为联系实际、以案释法,围绕“防治校园欺凌,共护美好未来”的主题,从校园欺凌的含义、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该如何处罚、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结合视频和具体案例进行讲解,引导同学们学会在面对校园欺凌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呵护少年的你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3月27日,“守望”法治先锋服务队队员、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陈江走进雅礼实验望城学校,开展了一场防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间接欺凌……”

陈江采用案例分析、法律解读、现场问答等方式,向同学们讲解预防校园欺凌有关知识,并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分析校园欺凌产生的严重危害,结合实际,着重讲解预防校园欺凌的具体措施和应对方法,教育同学们不要用言语侮辱他人,不要参与学生打架斗殴,遇到暴力伤害,要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以暴制暴,要坚决杜绝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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