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工作,11月27日上午,望城区检察院召开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专家论证会,围绕望城区检察院开展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工作情况,征求各方意见与建议,并就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 冯丽君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文莉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赵冠男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望城区检察院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项目组成员 谢云 湖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刑事执法指导支队支队长
王静静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一级主任科员
论证会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汪志勇主持,省市两级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狱管理局有关同志以及部分高校法学教授代表参加会议。会上,望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曾欢介绍了该院开展社会危险性评估试点工作情况,与会人员结合司法理论研究和实践,对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工作的价值意义、制度设计、适用范围及情形、制度推进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和研讨,提出了一系列富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汪志勇向与会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将认真消化吸收各位专家意见,以高度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完成试点工作,也请各位专家继续关注支持望城区检察院的试点项目,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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