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国土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成功征缴土地闲置费1231.4万元。
2012年9月26日,湖南某产业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竞得长沙市望城区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64.7514亩。经过两次合同签订后,该宗地项目开工时间确定为2016年10月21日。该产业公司却未在约定时间动工开发,区国土局调查后认定该公司该宗土地闲置,且系该产业公司自身原因造成。但截止至2018年8月6日,超出约定动工时间已近两年,该宗地项目依旧未完成报规报建,亦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持续处于闲置状态,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土地闲置费未及时收缴,国家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
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在与国土局对接工作时发现该案线索后,立即行动,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该块土地确实处于闲置状态,并到相关部门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2018年8月6日向望城区国土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国土局积极履职,及时依法处理某产业有限公司闲置土地的违法行为,依法向其征收土地闲置费用,保护国家利益。
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区国土局高度重视,督促该公司加快建设,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向该公司下达了《征缴土地闲置费告知书》、《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依法对其征缴闲置土地费。11月初,区国土局书面回复称1231.4万元土地闲置费已于2018年10月底征缴到位,同时表示下一步将依法全力协助该产业公司加快建设,减少土地资源浪费。
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的治理了土地资源的浪费,挽回了国有资源的损失。该院民行科科长汪成立表示将继续积极履职,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